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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农业大学2019年农林经济管理专业专升本招生 专业课考试大纲

2021-07-28
来源:专升本社区
阅读 1199
导读:甘肃农业大学2019年农林经济管理专业专升本招生 专业课考试大纲

2019年农林经济管理专业专升本招生

专业课考试大纲

 

一、《管理学原理》考试大纲

第一章  管理概述

    考试内容:管理的概念及其特征;管理者的角色和素质;管理二重性的基本内涵;管理学的内容和特性;泰罗科学管理理论的基本思想和基本内容;法约尔的六项经营活动、五项管理职能和管理十四条原则;韦伯的行政组织体系理论的主要内容;梅奥的霍桑试验结论;人际关系学说的基本内容;行为科学理论的基本内容;现代管理理论各学派的基本要点;中国当代管理思想的演进。

    考试要求:掌握管理的基本概念、管理的基本职能、管理者的管理技能、管理的二重性内涵;了解各个时期的管理理论。

第二章  计划

    考试内容:管理的内部环境(文化环境与非文化环境)与外部环境(一般环境与具体环境);计划的概念、类型及其内容;计划工作四大原理的内涵;计划编制过程与方法;目标管理的内涵、特征及其优缺点。

    考试要求:了解管理的内外部环境内容,掌握环境分析的方法;掌握计划制定的流程,了解计划的类型。

第三章  决策

    考试内容: 决策的概念、分类;决策的原则与步骤;头脑风暴法、德尔菲法等定性决策方法的内涵;确定型决策方法、不确定型决策方法、风险型决策方法的内涵与计算。

    考试要求:理解决策的概念、分类;掌握决策的步骤;掌握决策的方法。

第四章  组织

考试内容:组织的含义、组织工作的基本内容及原则;直线制、职能制、事业部制、矩阵制等组织结构各自的特点与优缺点;组织设计的程序;管理幅度与管理层次的基本内容;职权的含义与种类、授权的内涵及原则;集权与分权的内涵及其影响因素;团队建设与团队管理的基本内容;企业再造、学习型组织的基本内涵。

 考试要求:掌握各类组织结构特点;了解组织设计的程序;掌握团队建设与团队管理。

第五章  领导

    考试内容:领导的含义、构成要素及功能;领导者的素质、权力的实质;领导特质理论的主要内容;领导行为理论(俄亥俄理论、管理方格理论)的内容与应用;菲德勒的领导权变模式、情景领导理论及路径—目标理论的内容;领导艺术的基本内涵与应用;激励的内涵和过程;马斯洛的需要层次理论的内容与观点;赫茨伯格的双因素理论的内容与观点;麦克利兰的成就需要论的内容与观点;期望值理论和亚当斯的公平理论的内容与观点;强化理论、归因理论及挫折理论的内容与观点;激励原则与方法应用;沟通概念、方式与过程;正式沟通的类别、优缺点及其渠道、沟通网络形式的选择;非正式沟通的特点及其如何管理;有效沟通的障碍与如何实现有效沟通的方法手段。

考试要求:了解领导的含义、构成要素及功能;了解激励的内涵;了解沟通的概念、方式及过程;理解领导者的权力;掌握领导特性理论、领导行为理论的主要内容;掌握领导权变模式及情景领导理论的内容;掌握马斯洛的需要层次理论的内容与观点;赫茨伯格的双因素理论的内容与观点;麦克利兰的成就需要论的内容与观点;掌握激励的主要理论内容;掌握正式沟通的主要形式。

第六章  控制与协调

考试内容:控制的内涵、类型;前馈控制、现场控制和反馈控制的内涵;控制的过程;控制的方法及技术;协调的含义、原则及内容;冲突管理。

考试要求:了解控制的内涵、类型、协调的含义、原则;掌握前馈控制、现场控制和反馈控制的主要内容;掌握控制的方法与技术;掌握冲突管理。

第七章  创新

    考试内容:创新的内涵及实现方式;管理创新的内涵与内容、过程。

    考试要求:了解创新的内涵;理解管理创新的内涵;掌握创新实现方式和管理创新的内容、过程。

参考教材:

1.《管理学原理》陈彤,章喜为主编,中国农业出版社出版,2010年7月;

2.《管理学》 周三多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10年2月。

说 明:试卷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60分钟。

 

二、《经济法》考试大纲

第一章  经济法基础理论

考试内容:1、经济法的概念、调整对象及经济法的特征。2、经济法律关系的概念、经济法律关系的构成及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内容、客体中的具体法律规定。3、法律行为、合法行为、附条件法律行为和附期限法律行为的概念与比较、代理的概念、代理与无效代理、无效代理的法律后果等。4、诉讼时效的概念,普通诉讼时效与特别诉讼时效的区别,诉讼时效的起算、中止、中断、延长。5、法律责任的概念与解决经济纠纷的具体方式。

考试要求:掌握《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掌握经济法律关系的概念、要素;掌握法律行为与代理;熟悉诉讼时效的概念、期间、中止、中断与延长;熟悉解决经济纠纷的方式;了解《经济法》的概念、特征、渊源、体系;了解法律责任的形式。

第二章  企业法

考试内容:1、个人独资企业的概念和特征。2、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变更和解散: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条件、设立程序;个人独资企业的变更、解散和清算;3、个人独资企业的事务管理及权利和义务。 4、合伙企业的概念;合伙企业法的概念和适用范围。5、普通合伙企业:(1)合伙企业设立的条件;合伙协议;合伙人的出资;合伙企业设立登记;(2)合伙企业的财产:财产的范围、财产的性质、合伙人财产份额的转让、合伙人财产份额的出质。(3)合伙企业的事务执行:执行方式;合伙人决议与对其他合伙人执行事务的异议;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与亏损分担;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义务。(4)合伙企业的债务清偿与合伙人个人债务的清偿。(5)入伙与退伙、退伙后的财产处理、合伙人财产份额的继承。6、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概述;合伙协议;有限合伙人的出资;合伙事务执行;有限合伙人的权利;有限合伙人的个人债务承担;有限合伙人的入伙、退伙与资格继承;有限合伙人与普通合伙人的相互转变。

考试要求:掌握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及事务管理,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与清算;掌握合伙企业财产,合伙企业事务执行,合伙企业与第三人关系,入伙与退伙,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熟悉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违反个人独资企业法的法律责任;熟悉合伙企业的设立,违反合伙企业法的法律责任。了解企业的概念和分类,我国企业法律制度体系;了解个人独资企业的概念及个人独资企业法的概念;了解合伙企业的概念及合伙企业法的概念。

第三章  公司法

考试内容:1、公司的概念和法律特征。2、有限责任公司:公司设立的条件;出资义务的履行;设立登记;公司股东身份的确认;公司股东的权利;公司的股权转让;公司的组织机构;国有独资公司的特别规定。4、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设立的条件、设立程序;公司发起人的法律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公司的股份发行与转让。5、公司债券的概念;公司债券的发行与转让;可转换公司债的具体规定。6、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7、公司的合并与分立;注册资本的增加或减少。

考试要求:掌握公司登记管理,掌握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与组织机构;掌握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与组织机构,掌握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发行与转让。熟悉国有独资公司,熟悉公司债券的发行与转让,熟悉公司利润分配,熟悉公司合并、分立。了解公司的概念与分类,了解公司法的概念和适用范围,了解公司债券的概念和种类,了解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了解公司破产、解散与清算,了解违反公司法的责任。

第四章  外商投资企业法

考试内容:1、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外合资经营企业设立的条件与程序;合营企业的组织形式、注册资本;合营各方的出资方式;合营企业的出资期限;企业的组织机构;企业的期限、解散和清算。2、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概念和特征;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设立条件、设立的程序;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组织形式与管理形式;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投资方式与财产所有权;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收益分配、亏损风险分担及投资回收。3、外资企业法:外资企业的注册资本与出资方式;外资企业的设立、变更和终止。

考试要求:掌握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外商独资企业的概念、特征、设立要求、企业事务管理与执行等内容。

第五章  企业破产法

考试内容:1、破产的概念。2、破产程序的主体:破产人的概念;破产原因;破产债权人的意义;破产债权人相互之间的关系。债权人会议的组成;债权人会议的职权;管理人的选任和资格;管理人的职责。3、破产案件的申请、案件的管辖和受理。4、破产宣告与清算:破产宣告的概念和条件;破产宣告的法律效果。破产债权;破产抵销权;别除权;破产财产的范围;破产的分配与破产程序的终结;破产费用。

考试要求:掌握破产界限、破产申请和受理;掌握破产管理人;掌握债务人财产;掌握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掌握破产申报;掌握债权人会议;掌握破产清算;熟悉重整;熟悉和解;了解破产的概念、企业破产法的概念;了解违反破产法的法律责任。

第六章  合同法

考试内容:1、合同的概念、特征及分类。2、合同的订立:合同订立的内容与形式;合同成立的时间;格式合同;缔约过失责任;合同订立的程序。3、合同的效力:有效合同;附条件、附期限生效的合同;无效合同;可变更、可撤销合同;撤销权的消灭;效力待定合同;无效合同或被撤销的法律后果。4、合同的履行:合同履行的概念与原则;合同履行的基本规则;抗辩权的行使;合同的保全。5、合同担保:担保的概念;保证的概念;保证的分类;保证担保的效力。抵押的概念;抵押权的设立;抵押物。动产质押;权利质押。留置与定金。6、合同的变更、转让及终止:合同变更的要件;合同变更的效力;债权让与;债务承担;合同终止的原因。7、违约责任: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违约责任的免除。

考试要求:掌握合同订立的形式、合同的主要条款、合同的格式条款、合同订立的方式、合同成立的时间和地点、缔约过失责任,掌握合同的生效、有效合同、无效合同、可撤销合同、效力待定合同,掌握合同履行的概念、合同履行的规则、抗辩权的行使、保全措施,掌握合同担保的概念、合同担保的主要方式,掌握合同的变更、转让,掌握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的概念、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具体情形,掌握合同违约责任的概念、承担违约责任的主要形式、违约责任的免除。

第七章  知识产权法律制度

考试内容:1、商标的概念与特征、商标的分类、商标法;2、商标注册的概念;商标注册的原则与条件;商标注册的申请与审批;注册商标的期限、续展、转让和使用许可。3、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概念与保护范围。4、专利与专利法的概念;5、专利权的主体、客体和专利权的内容。6、专利权的取得:专利权申请的原则、取得的条件、取得的程序。7、专利的期限、终止、无效和专利侵权的诉讼。8、著作权的含义;著作权主体和内容、取得条件;著作权取得方式、著作权实施及法律对著作权的保护。

考试要求:了解知识产权的相关概念,掌握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的相关法律规定。掌握专利的主体和内容、取得条件;商标的概念、商标权主体和内容、申请和程序、使用和保护;著作权的含义、著作权主体以及内容和客体、著作权的取得、种类及其著作权的使用和保护。

第八章  经济竞争法、反垄断法

考试内容:1、不正当竞争行为;2、产品生产者的产品质量义务;销售者的产品质量义务。3、消费者与消费者权益的概念;消费者的权利与经营者的义务。4、垄断,反垄断法的规定,法律规定的垄断行为及其责任。

考试要求:了解反不正当竞争行为的10种不正当竞争行为,掌握每种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本质特征和判断标准。了解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组织及其权限,把握产品的生产者和销售者各自的产品质量义务和应当承担的相应责任,最后掌握判定产品质量责任的依据,如何进行损害赔偿,具体掌握对产品质量争议如何进行处理。了解什么是垄断,熟悉反垄断法的规定,掌握法律规定的垄断行为及其责任。掌握垄断协议规制制度,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规制制度,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制度,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规制制度。

参考教材:

1.新编经济法教程(普通高等教育“十二五”精品规划教材)韦静主编. 南开大学出版社. 2017.1

2.经济法(普通高等教育“十二五”规划教材).戴秀丽, 郭海霞, 杨桂红主编. 中国林业出版社. 2015.6

说 明:试卷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60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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